我父親是軍人,于今年11月26日入院,經荊州一醫確診為胃癌,后轉至一醫西院腫瘤五科,因我父75高齡了,不適應針劑化療,醫生建議口服化療藥物聯合靶向治療,這些藥全是自費,現準備出院結賬,院方告知是市醫保局新規,還需繳納1千元起付費用,我認為很不合理,我父是不耐受針劑化療方式,自費吃藥也是無奈,口服藥物也屬化療的一種方式,為何因此還要承擔更多的費用,醫保應該是保障參保職工的醫治,而不是加重病人的負擔!
我局于2021年1月7日接到訴求人反映父親在荊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慈濟分院住院,由于年事高,針劑化療不良反應大,采取住院口服化療藥進行治療,荊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多收門檻費的問題,已協商第一人民醫院予以解決,文件依據荊政規[2017]4號,文件執行時間自2017年7月18日起正式實施。已將相關政策情況告知訴求人。聯系人:陳愛華 聯系方式:88581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