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于2019年11月在荊州綠地城際空間站三期購買一套房子,交了百分之二十首付,但因這套房子已經做了在建工程抵押,綠地一直未能履行簽約協議,不能簽購房合同。于是2020年6月份提出退房申請,現在已經過去半年多,綠地一直未能把錢退給我們,今天說明天,明天說后天,現在家里急需用錢,這錢是我們夫妻倆加上爸媽種田得來的血汗錢呀,綠地這么大的集團欺負我們平頭老百姓。房子已經第二次售賣出去,但是該退給我們的錢,還一直不退,是個什么道理。他們說資金困難,但是不能占用我們平頭老百姓的救命錢啊,拿我們的血汗錢去給他資金周轉,那誰來救救我們這個小家庭?。?!
附加圖片:
經聯系開發企業,開發企業已將房款退給訴求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