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哈啰單車退出荊州后,就再也沒有共享單車了,給上班出行造成了很大不便,共享電頻車價格太貴,停車不方便,希望城市管理部門能引進共享單車方便市民使用
王女士:
您好!《荊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質量評價辦法》規定: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和電動車進入荊州市中心城區運營,應向市城管執法委提交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申請備案資料,經核準后方可運營。
因此,共享自行車備案工作是依申請而備案,目前有兩家企業咨詢過,我委還未正式收到相關企業投放備案申請,后期我委也將積極與相關企業溝通,以滿足市民騎行需求。
感謝您對城管工作的理解與支持。